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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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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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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

外遇离婚房产怎么分?

发现丈夫在外边有小三是很多人都接受不了的事情,很多人也会觉得丈夫这种行为背叛了自己,于是就会通过起诉离婚的方法来终结掉这种不幸福的婚姻,但希望能给予自己补偿。那么外遇离婚房产怎么分?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老公有外遇起诉离婚有补偿吗?

老公有外遇起诉离婚有补偿。

首先对于男方有过错的,要看能否拿到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否则这只是空话,法官不会采纳的;其次,嫁妆在乡俗中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可以要求返还(有的法官会认为是共同财产,这样也要返还一半)最后,因为马上要开庭了,建议你做好心理准备。开庭要准备的就是:案情的描述,对方提交证据的反驳,你提交证据的证明内容。法官在第一次开庭会做调解,如果你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起诉不会判离婚,如果你同意离婚,那么第一次起诉就会判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是什么?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

(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四)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以上就是外遇离婚房产怎么分的相关内容,如果是当事人在结婚之前就买的房子,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是不会分割的;但是如果双方都给了钱的话,就可以进行房产分割。有一方出轨的话,另一方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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